确保10月底前建成入住
本报讯 记者望远报道 目前,全市已由灾害应急救助期转入灾后恢复重建期,灾民倒损房屋建修工作成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。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,各市(县)、区民政部门将立即启动灾民建房工作,确保10月底前建成入住,解决灾民住房问题,确保灾民安全过冬。
据悉,灾民倒损房屋建修工作,以灾民中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为重点。民政部门将立即启动灾民建房工作,确保10月底前建成入住,对个别因宅基地等问题暂不能建房的,将采取买、租和投亲靠友的方式妥善安排,确保灾民安全过冬。灾民倒损房屋建修资金采取各级政府补助、个人自筹、社会捐助、银行借贷、税费减免相结合的办法解决。建房标准为,接受政府帮助的灾民新建住房面积,2口人以下的(含2口人),每户建房面积为40-50平方米,3口人以上(含3口人)建房面积为50-60平方米。对于超出标准新建和维修住房的灾民,超出标准部分所需建修房屋资金,由建修房户自筹。(转自《营口日报》)